广州如何办入台证?
办理流程如下,以供参考 台湾通行证的办理很简单,就跟普通签注一样,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办理每次入境有效期为15天的《台湾通行证》个人旅游签注手续。
准备材料——前往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批和领取证件 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个人页)
3.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三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衣服),照片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公民因公出国(境)申办护照和签证材料要求》
4.学历证明材料
5.在职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6.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财务经营状况证明(最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复印件),若无法提供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8.如申请人单位没有固定电话或处于搬迁中的,需同时提供当地电信局的证明信
申请前往台湾:
1、首次申请须本人、监护人或单位领队、代办员到场;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同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监护人指父母、祖(外)父母、成年兄、姐等法定监护人。
2、提交填写完整清晰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48×33mm)的同版白色背景彩色照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并在申请表本人签名处签名,字迹要清楚、工整。申请人在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时,必须在申请表上当场面见受理民警“在民警面前签订”以示郑重。
3、提交申请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不交,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武警警官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须换领18位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且相片采集时间在10个月内,相片必须是同一底片。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不提交身份证,但要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委托的村居委会、警民联防工作站)意见(加盖公章)。
5、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个人游)还需提交经有资质的旅行社办理申请旅游手续,提交由有资质组团赴台旅游的旅行社出具的旅游发票。
6、申请前往台湾探亲、访友、奔丧、探病的提交相应事由证明,证明可以是医院的注明该病系疑难重病的诊断病历原件和复印件、医院出具的申请人亲属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有严重疾病急需治疗的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前往台湾定居,如原户籍地为广州市的,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如拆迁、购买商品房的证明、单位就地安置证明等);如原户籍地不在本市的,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如购房合同等)。定居申请获批准后,申请人不再保留大陆户口。
8、申请前往台湾定居,申请人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交人大、政协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9、申请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10、申请前往台湾处理房产、继承遗产、婚丧事务、诉讼等私人事务的,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如继承遗产的提交有继承权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处理婚丧事宜的提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申请前往台湾就学的,提交台湾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入学许可证书(函)原件和复印件。
12、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原件和复印件。
13、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或原证件损毁申请换发证件的,应将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交受理台,原证件签注未使用的可同时申请注销,新签注办理好后,原证件将被剪角或直接注销,并在新签注页上注明原证件号码后发还申请人。持通行证赴台应有效签注同时使用,往来台湾通行证每次入台一般在1-6个月有效,1年多次往返有效通行证仅限于执行两岸直航任务人员或从事台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人员。
14、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前往台湾签注,须填写申请表,同时交一份办证照片,按照各事由提交相应证明,可同时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15、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应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未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证明。
16、申请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应当按照各事由提交相应证明,并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入出境证件遗失(被盗抢)证明书》。
17、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在本市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18、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申请前往台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被判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