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平属于哪个镇?
1、关于行政区域变更: 原天河区东圃镇和东新街道于2005年撤镇改设街道办事处,但行政区划代码一直为“440113”。为方便说明,以下简称为“东圃街办”和“东新街办”;
2、关于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是指将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进行的商品住宅开发。 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2]37号),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科学设定村庄用地规模,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对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和审批监督,严格宅基地申请资格预审,规范宅基地申请条件,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监督机制等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对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实施处理,做到“法不溯既往”,确保政策的衔接和平稳过渡。
据查,原东圃镇(含东村、西村等9个行政村)的土地总面积约为16.8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面积达10.98平方公里。截止2012年底,经批准实施的改造项目达八个之多。(数据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网站,http://gte.gz.gov.cn/gz/tjjy/201302/P020130222583962548444.pdf)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首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9]63号)规定,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中交通不便、供电供水不足、治安环境不好,且房屋破旧、基础设施落后,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区域。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东圃镇的城中村确实符合“集中连片、权属清晰、用途明确、依法登记”等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改革的棚户区特点。因此可以说,东圃镇(含东村、西村等地)的城中村改造属于合法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