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几个派出所?
全市10个区(含新区)、30个市直属公安分局(含分局,下同)。 罗湖: 翠竹所、东门所、莲塘所、笋岗所 西丽: 沙河所 福田: 滨河所、园岭所、香蜜湖所、梅林所 南山区: 大冲所、南山所、南头所、西丽所、中山所、华侨城所 盐田: 新港所、沙头角所 龙岗区: 龙城所、平湖所、坪山所、葵涌所、大鹏所 宝安区: 安检大队(机场分局)、大浪所、宝安局机关(政治处、纪委监察室、信访办、法制办、综合调研室、行政装备科、警务保障室、宣传舆情中心) 龙华: 观澜所、龙华所 光明: 光明所
2015年6月成立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全市交警业务指导、监督和协调管理,是市局下属正处级建制。 交警支队设8个正科级建制交警大队及2个副处级建制车管所,分别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防大队;福田交警大队、南山交警大队、宝安交警大队、龙岗交警大队、盐田交警大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领导2人;所长1名正科,副所长2名副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 各公安分局内设机构:
一、指挥调度部门: 包括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情报中心 (加挂“信息通信处”牌子)
二、执法勤务部门: 包括刑侦支队(加挂“禁毒支队”牌子)、治安支队(加挂“户政管理处”“出入境管理局”牌子)、交通支队、消防支队(加挂“公安消
防局”牌子) 三、监管场所: 包括拘留所、看守所 四、基层派出所以及基层行政管理部门: 各区政府设立的大鹏派出所(加挂“边防派出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