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电子发票吗?
首先,明确一点:地铁公司出具的票款缴纳凭证属于会计凭证的范畴——其性质与发票完全不一样! 其次,明确一点:目前(2018年4月)还没有实行电子客票和电子发票。
明确一点:现在所说的“无纸化”,只限于乘客在进站、乘车、出站环节,现场扫描身份证或二维码进行个人信息核验(即所谓“身份核对”),在符合相关规定的设备上自动生成并打印出带有相应付款金额的票据,以便于乘客进行报销。 这种无纸化的做法,仅仅改变了传统纸质票据的呈现形式,而不是从根本上改变其属性,所以仍然应该由会计部门以合法的方法入账处理(通过财务软件进行相关的数据输入、查询、对账、汇总等操作)。
至于有小伙伴提出的“地铁公司可以直接从银联或支付宝获取交易记录”,我觉得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地铁公司购买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对账单”服务,对方会定期提供(至少是每月一次的)网上银行/移动支付的交易记录;另一种可能是地铁公司自行开发了一些系统或者购买了相关的软件,从技术上实时获取这些支付手段下的交易信息。无论哪一种方式,都是不涉及到原始凭证的。
最后总结:如果题主指的是用各种非现金支付方式代替了传统的买票方式(如买票机),那么确实已经做到了无纸化;但如果指的是用各种手机客户端、移动支付等方式直接付费,则不能算无纸化——因为发票还是纸质的,只是不用翻找票据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