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局在哪?
我们大家应该都知道,如果我们的社会保险缴纳年限达到了可以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就可以在退休之后,每个月享受到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来保证我们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如果我们还没有到达退休年龄就直接死亡了,那么,我们国家是会有一定的政策来保障我们的退休人员的基本人权的。那么,深圳社保局在哪呢?
《深圳市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除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丧葬费、抚恤金外,其家属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1、丧葬费: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三个月计算。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城镇户籍供养直系亲属的,可以按照死亡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救济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一次性救济费:对死亡人员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享受一次性救济费,具体标准为4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对死亡人员没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享受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救济费。
4、供养直系亲属的特殊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特殊救济费,根据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标准核定。
在深圳社保局办理了个人缴费的职工或者退休人员,如果不幸在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死亡,是可以享受上面的丧葬费、抚养费等待遇的,具体的金额是跟职工本人缴纳保险的费用、工作的年限以及是否具有供养亲属等因素相关的。